·中国移动停止传输诈骗...
·北京首度表态将遏制房...
·央视大火案未现腐败问...
·财政部拟统一推进地方...
·上海世博会倒计时10...
·美国对中国铜版纸及紧...
·马英九称不排除有朝一...
·足代会年内举行 中国...
·中共高层连续表态 足...
·中央政治局六常委密集...
·中国护航舰队正赶往营...
·全运会赛场多人不服判...
更多...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
·大股东占款问题已解决
·农行成为金健米业大股...
·2005年年报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时事要闻

 
 
工商总局拟规定个人网店需实名注册

发布日期:2010-01-22访问次数: 字号:[ ]


                        2010-01-22 04:12:00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广州) 

    核心提示: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拟于3月15日颁发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该颁发规定,个人在网上开店必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应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个人开网店也要工商注册(图)
《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将出台

    广州日报1月22日报道 记者从消息人士处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拟定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预计在今年3月15日前夕颁布实施。根据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来看,个人在网上开店必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应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自去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就积极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办法的制定工作。

    结束网络交易的法律空白

    事实上,目前,网上交易对网店如何管理,如何保障网上购物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在我国仍是一个法律空白。据CNNIC监测,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较2008年翻番增长。随之而来,消费者对网购的安全性、品牌、服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个人开网店应实名注册

    记者了解到,各大网络平台采取的保障消费者权益措施仍带有强烈的自律色彩。国内几大电子商务巨头如淘宝等,大多实行实名注册,但中小型网络交易平台则没有作出实名注册要求,更多是依靠自律来进行诚信建设。比如淘宝网上“钻石级”卖家相当于网络中的名牌企业。

    “从事经营活动,办理工商登记理所当然。对电子商务的经营者进行实名制注册,将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诚信缺陷问题。”有电子商务专家认为,它可以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但他同时表示,不能管得太死,限制多了会遏制电子商务的发展。比如,淘宝网网店的盈利模式就是低价微利,一笔注册登记费对其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工商注册规定

    并非“一刀切”

    工商注册规定并非“一刀切”,该办法规定,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有关服务的个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实名注册,建立注册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商品销售活动的网页上。

    这意味着,网店是否办工商执照也将区别对待,一些交易量不高的个人卖家,比如临时进行二手或闲置物品交易的,可以考虑交给交易平台企业去管理,但必须核查其真实身份信息。而对另一些大卖家,要办执照和收税,按我国现有税务法,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17%的增值税;如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缴纳4%的增值税。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薛松)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9-2010 版权所有: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主 办: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承 办: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0736—2588211  地 址:常德市德山开发区高新技术工业园 
技术支持: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 湖南子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